(一)课程
课程是为实现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所有学科及其目的、内容、范围、
活动、进程等的总和,它是对育人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活动方式的规划和设计。从育人目标的角度看,课程是一种培养人的蓝图,从课程内容的角度看,课程是一种适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连接学生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引导学生个性全面发展的知识体系及其获取的路径。
(二)主要观点
1.课程即教学科目
这种观点由来已久,如我国古代的“六艺”、欧洲中世纪的“七艺”。
2. 课程即学习经验
以杜威代表,从学生学到什么出发。但是过于宽泛,把学生个人经验包括进来,显得过于宽泛。
3. 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
这一理论以鲍尔斯和金蒂斯为代表。在他们看来,任何社会文化中的课程,事实上都是该社会文化的反映,学校教育的职责是要再生产对下一代有用的知识和价值。
4. 课程即社会改造
论以巴西的弗莱雷为代表。从这个意义上说,课程目的不是为了使学生适应或顺从社会,而是要使他们敢于建造一种新的社会秩序。
(三)课程分类
美国学者古德莱德归纳出五种不同的课程:
1. 理想的课程
是指由一些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课程专家提出的应该开设的课程。这种课程的影响取决于是否被官方采纳并实施。
2. 正式的课程
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材等。
3. 领悟的课程
是指任课教师所领会的课程。由于教师对正式课程会有多种解释方式,因此教师对课程的领会与正式的课程之间会有一定的距离。我国学者将这种由教师重构后的课程称为“师定课程”。
1. 实行的课程
是指在课堂里实际展开的课程。
2. 经验的课程
是指学生实际体验到的东西。可以通过观察、问卷、与学生交谈等方式来识别这种课程。
(四)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1. 独立关系
课程与教学相互独立,互不交叉。如布鲁纳主张“将课程和教学看成分离的实体”
2. 大教学小课程观(苏联、中国)
教学是上位概念,课程包含于其中,只是教学的一个部分。这时的“课程”实际上是“教学内容”的代名词。
3. 大课程小教学观(北美)
课程涵盖的范围要大于教学,教学只不过是课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教学只是指课程的实施与设计,泰勒的课程原理就是把教学囊括在课程之中。
这两种观点看似截然相反,其实是相互关联的。课程主要强调学习的范围,教学主要强调教师对学生引导的行为。课程与教学属于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或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