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德育包括道德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法治教育这四个方面。狭义的德育专指道德教育。根据学者们的共识,可以将德育的概念概括为: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受教育者施加思想、政治和道德影响,通过受教育者积极的认识、体验与身体力行,以形成他们的品德和自我修养能力的教育活动。简言之,就是教师有目的地培养学生品德的活动。
二、德育的特点
德育呈现出以下三个特征:其一,坚持教育的连续化和统一性;其二,注重教育的实用性和实效性;其三,强调内容的多样性与层次性、教育方式的灵活性。
我国广大德育工作者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工作,使德育工作呈现出了实效、分层次、多样化的特征。其一,重实效,从点滴开始,从小事入手,不高谈阔论,重养成教育;其二,多样化,各地各校根据自己的特点,以一点或几点为突破口开展德育工作,形式各具特色。
三、德育的任务和内容
(一)德育任务
德育任务是教育目的在德育上的直接体现,是指学校按照德育目标确立学校德育工作的方向、原则、方法,从而使每一个学生能够符合国家德育目标的要求。德育任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 逐步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能力,形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道德观
即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掌握社会主义的理论和道德规范,自觉地身体力行, 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提高分辨是非、善恶、美丑、融入及遵照道德规范行为的能力逐步形成基本的社会主义的道德观点、信念,为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科学世界观打下基础。
2. 培养学生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即引导学生在道德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激发出道德需要,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培养爱憎分明的政治态度,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使他们对履行和捍卫社会主义道德富有责任感、义务感、使命感。
3. 养成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即引导学生进行实际的道德锻炼和规范行为的训练,不仅要使他们能自觉地运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调节自己的行为,而且要使他们的道德行为在反复的实践活动中,达到自动化的程度,即形成道德行为的自觉习惯。
(二)德育内容
德育内容指德育活动所要传授的具体道德价值与道德规范及其体系,是一定社会中德育目标的体现和具体化。
我国对中小学德育内容有着同一的规定,这一规定主要体现在:1998 年和 1995 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和《中学德育大纲》以及小学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中学的《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