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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权点 46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7 个;有 22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39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
第一章 报名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前,将证明材料邮寄或传真到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
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简称
“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 年或4 年以上,业务优秀, 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我校单独考试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类型的考生。
第四条 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招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International School of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依托学校材料学科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共建,致力探索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改革,旨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卓越科研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的材料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第五条 “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
2020 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按照各招生学院公布的选拔细则执行,具体见各学院网站或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第二章 招生人数
第六条 2020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2020 年考试招生录取实际人数可能因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和实际录取推免生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 学习方式及学制规定
第七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八条 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及工程管理(125600)专业领域学制 2.5 年。其余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及学术型招生专业
学制 3 年。
第四章 报名流程
第九条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应届本科生可提前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次登录的考生先
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户。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个账号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二)按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三)核对所填报考信息无误后提交。
(四)打印或记录网上报名时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供现场确认用。
(五)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完成缴纳报名费,其他考点考生以考点通知为准。
(六)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
(八)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
(十一)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