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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正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进一步扩大直博生招生专业和数量,并提高直博生的相关待遇,欢迎各位推荐免试研究生积极申请我校直博生。
一、招生类别及选拔要求
(一)硕士生
申请条件 :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推免资格要求:申请者须获得本科毕业院校的推免生资格及名额;
3.毕业院校要求:
(1)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考生的毕业院校要求为具备推免资格的高校。
(2)申请文科类各专业的考生须毕业于国家高水平大学或重点大学。若毕业院校不是国家高水平大学或重点大学,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亦可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申请者就读高校所学专业为国家公布的“一流学科”;申请者就读高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申请者就读高校所学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其评估结果名列B+及以上;申请者就读高校所学专业为“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
(3)申请我校艺术学院各专业考生的毕业院校条件可适当放宽。
4.成绩要求:申请者须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或年段前茅;
5.外语水平要求:我校文科类各专业要求申请者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理工医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各专业要求申请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若申请者无法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或成绩不达标,TOEFL、GMAT、GRE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及以上亦可。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TOEFL、GMAT、GRE或雅思考试的成绩证明。申请者的本科专业为外语类专业的,其外语水平达到相应的专业外语等级即可。
另外,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获得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特别说明:1.上述申请条件仅为我校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我校各院系可在此基本条件之上提高标准或增加其它要求;2.本校推免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条件要求,请关注我校教务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办法》。
(二)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我校所有可招收学术型博士生的学科都可招收直博生。
直博生学制为五年。
申请条件: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推免资格要求:申请者须获得本科毕业院校的推免生资格及名额;
3.毕业院校要求:申请者须毕业于国内重点大学。
4.成绩要求:申请者须学业成绩优秀,成绩名列前茅。
5.外语水平要求:申请者外语成绩要求与我校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条件相同。
另外,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直博生申请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特别说明:上述申请条件仅为我校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我校各院系可在此基本条件之上提高标准或增加其它要求。
二、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申请表》(通过我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两位副教授及其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4.英语四、六级水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注:若申请者通过我校的审核,以上书面申请材料请于来我校参加考试时随身携带并交给相关院系研究生秘书(其中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后退还给申请者,其余材料恕不退回)。
三、报名
申请者须于9月20日前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网址:http://ssyjsbm.xmu.edu.cn/)硕博招生频道的“厦门大学2020年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四、审核与选拔
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尽快审核报考考生数据,并将审核合格的考生信息及时转递给各相关院系。待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各院系将根据相关原则择优选拔出部分申请者给予考核机会。
五、考核
收到考核通知的申请者根据我校相关院系的安排前来我校参加考核及面试。通过夏令营选拔录取的推免生不用参加此次考核及面试。考核及面试时间为9月21日-9月27日(具体时间和安排请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六、录取
我校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者的考核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考核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行为不端者,不予录取。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推免生方能最终被我校正式录取。
补充履行网上录取程序:所有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所有的工作程序,因此9月份通过“厦门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具体补充申请流程:“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预计为9月28日00:00点,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申请者须在12小时之内完成申请,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收到申请者申请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网上录取程序才算完成。
七、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标准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http://zs.xmu.edu.cn )。
八、住宿以及费用
(一)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类别的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和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的新生除外)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和化学化工学院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
另外,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学院(研究院)入住我校相应校区。
(三)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宿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博士研究生住宿条件:1-2人/间,住宿费1200-2400 元 / 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2-6人/间,住宿费800-1600 元 / 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
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九、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研究生的奖助类型有:
1.直博生新生奖学金。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
(1)硕士生
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1.1万元(人民币)/年。
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0.6万元(人民币)/年。
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0.12万元(人民币)/年。
(2)直博生
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1.3万元(人民币)/年,共发放三年。
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1.5万元(人民币)/年,共发放三年。
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前三年为每生1.8万元(人民币)/年,后两年为每生3.3万元(人民币)/年。
注: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十、监督和违规处理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2.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因材料虚假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其他
1.取得直博生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学生,须以优良成绩完成本科最后一学年的学业,所有课程均不得有不及格情况,并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否则取消直博生和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2.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3.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二、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 : zs@xmu.edu.cn,网址 : http://zs.xmu.edu.cn
各院系的联系电话请详见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网址:http://zs.xmu.edu.cn
十三、若上级部门在2020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布。
十四、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