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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关键字: 教育学考研,心理学考研 时间:20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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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云南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高教院2020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为工作机制,以保证质量、激发学院培养活力为导向,以优化生源结构、服务需求为重点,依法依规开展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协调各部门,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成立了申诉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推荐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推免政策、规定、纪律严格落实到位,保证推免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推进。
 
三、推免生招收对象和条件
可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国内高校教育学一级学科所属专业中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四、接收专业及名额
接《云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我院全日制学术型专业(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高等教育学)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可预留50%的招生计划作为推免计划(公布在中国研招网上的推免硕士生数量为各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上限)。
 
五、推免生相关待遇
(一)优秀生源科研启动费
我校今年为所有推免硕士生设置了优秀生源科研启动费,覆盖率为100%,依据我院具体情况如下:
(1)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硕士生资助8000元/人。
(2)其他推免硕士生资助5000元/人。
若推免生符合以上多项资助条件,只能享受其中资助幅度最高一项,不得累加。优秀生源科研启动费可与其他奖助内容叠加。
(二)奖助学金
1.推免生可参加云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学年。
2.我校还设置有研究生东陆英才奖学金、张文勋奖学金、岳虹研究生奖学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以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方国瑜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十余项各级各类奖学金。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进行查询。
 
六、申请条件
(一)申请考生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的推免生。
(二)申请人必须是取得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七、申请程序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攻读云南大学2021年研究生的推免生(含获云南大学本校推免资格的申请本校的推免生),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预计为10月12日)登录网站(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第一时间填报志愿并及时接受我院发出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请提前完成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等手续。
(二)我院对申请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接受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并接受。
(四)考生须向我院提供以下书面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者成绩单),以及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相应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或复印件等。同时按照学院通知要求进行复试及体检。
(五)完成复试后,我院将按复试成绩排名等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录取、接收专业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拟录取名单经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方被我校录取。
 
八、复试要求
拟接收的推免生一律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办法及具体要求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并组织安排,各接收单位须成立复试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
由各培养单位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审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者成绩单),或者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对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还须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考查采用网上现场抽题、现场视频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或要求由学院自行确定。
(三)复试时间:因开展网上复试,由学院确定后通知考生本人。
(四)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计算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
 
九、时间安排
(一)“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预计为2020年10月12日。
拟申请我院的推免生请提前注册,并于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第一时间填报我校。
(二)推免系统开通后,请完成接受复试确认程序的推免生按要求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推免生需进行体检并达到体检要求,才能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各推免生可于10月20日前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或体检报告寄送至我院办公室。未提供体检证明或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结束后,我院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报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五)我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公示于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一)未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不受理其申请。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三)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四)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云南大学代码:10673
高等教育研究院代码:011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东陆校区文津楼501室
邮政编码:650091
学院联系人:陈丹老师  13808798103
工作小组办公室电话:0871—65033950
申诉小组电话:0871-65033239
热忱欢迎各高校推免生申请我校!
 
云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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