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2020年教育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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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招生实际,制定我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三)向具有创新潜力和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倾斜。二、领导小组
(一)组长:茹宗志 白晓旭
(二)成员:
(三)办公室:
学院复试总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复试相关材料的发放、记录、收集、归档与公布; 复试网络技术指导。
三、复试小组
(一)分组
1. 教育管理专业组(立心楼 620 室)
2. 小学教育专业组(立心楼 306 室)
3.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组(立心楼 620 室)
(二)职责
依据复试细则要求,进行复试,给出复试评语和成绩。秘书做好记录等复试考务工作。
四、复试分数线
2020 年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线执行宝鸡文理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即 2020 年全国统一的 A 类地区复试分数
线。根据学研处一志愿复试比例一般不超过 1:1.5 的规定,我院小学教育专业一志愿复
试分数线为 345 分。
五、 复试时间、内容、形式与程序
(一)复试时间
1.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2020 年 5 月 16 日上午 8:00 开始
2. 调剂第一批次复试时间:教育部开通调剂系统之后一周内;
3. 调剂第二批次复试时间:调剂第一批次复试之后一周内;
4. 如果学院调剂第二批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将于 6 月初安排调剂第三次复试, 具体时间待学校确定后另行通知。
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内容1.加试
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参加正式复试前,需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每门 100 分,
共 200 分。加试时间为 5 月 14 日 14:30-15:30,15:40-16:40,每门课程考试时间 60 分钟。
(1) 加试科目
①学术型硕士:《教育综合》《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②专业硕士:
教育管理专业:《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专业:《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学论》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
两门成绩单科低于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正式考试,如参加复试,则复试成绩视为无效。
(2) 加试形式
采用腾讯会议和 QQ 监考平台进行。考试开始前 10 分钟,监考教师以 PDF 格式将试题通过邮箱发给考生,考生在视频监控下做题,学院配备一对多的监考教师监控学生答题过程,并用录屏软件记录加试过程。距离考试结束还有 5 分钟的时候,监考教师会及时提醒考生做好提交试卷准备。考试结束后 5 分钟内,考生以 PDF 格式及时发回答卷。延迟提交试卷及不提交答卷者,加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2.复试
(1) 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复试总分共 500 分,包含 100 分的专业外语能力分数,100 分的思想品德素质分数(主要参考考生单位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及复试综合表现),300 分的专业能力分数。
专业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以面试形式开展。(评分标准见附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参考考生单位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及复试综合表现。(评分标准见附件 1)
300 分的专业能力考核分为 3 个部分,第 1 部分为面试考核,共 100 分,面试最终
得分为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第 2 部分为专业技能和基础知识考核,共 200 分, 以现场作答的形式开展。(评分标准见附件 1)
每名考生复试结束,考生离开网络复试会议间,考官按规定现场评分,并由专人现场唱分、汇总,平均分即为考生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次日,我院通过网络平台告知考生复试成绩,同时向研招办提交成绩电子版,并在研招办审核无误后,公示复试总成绩及由高到低依序排名情况。
(2) 复试形式
主要采用移动云考场平台,以 Talkline、腾讯会议、QQ 等网络会议或教学平台作为辅助和备用。
(三)复试程序
考生复试资格确认后,由我院通知考生复试有关事项,并在复试前告知考生本次复试录取指标后按复试细则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复试。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材料要求全部存档保留。
(四)复试成绩计算标准
1.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500 分。考生最后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40%。
2.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1) 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加试主干课程两门单科成绩有低于 60 分;
(2) 复试 5 个部分成绩中有任一部分低于 60 分;
(3) 在 2020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及复试)中发现有作弊及严重违规情况的;
3. 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学院汇总,参加不同复试批次人员分别计算和排名,按照成绩由低向高录取,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人员不予以排名。
六、调剂工作
(一)按照教育部划定的相应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分数线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仍不满额的情况下可予调剂。调剂复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关于调剂工作的通知规定,所有调剂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调剂无效。
(二)调剂原则(具体以教育部及省考试院相关政策为准)
1. 符合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陕西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同类别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程序
1. 考生调剂必须通过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程序按照研招网要求执行。
2. 调剂完成后,学研处向各招生学院提供复试考生名单并由招生学院在网站等公开平台公布。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体检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由各考生按照体检项目,按要求在当地自行体检,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扫描版至各招生学院审核并留存 3 年备查。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初录。初步录取时分为拟录取和递补录取两种状态。前者表明考生复试通过, 决定拟录取;后者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决定。
(三)拟录取与公示。复试成绩在考生参加复试后次日给出,学院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名,由学研处审查无误后学院内公示,公示无误后确定分专业拟录取考生,及时发送拟录取通知,接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整个拟录取过程结束后,学研处打印全校拟录取名单,再次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予以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四)录取。经公示后无异议时,拟录取人员通过上报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五)调档。被录取的研究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 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前寄往或送达招生培养单位。
九、其他
(一)本办法由教育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适用于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备注:调剂考生,拟录取通知发出后考生应尽快在研招网上点击确认,若规定时间内仍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