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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2020年教育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关键字: 教育学考研,心理学考研 时间:20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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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涵[2019]6号)以及《宁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结合宁夏大学教育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

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科学组织、有序开展

(二)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合理制定评分标准

(三)确保科学选拔人才、客观评价:

多样化全面考察,量化评定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复试组织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书记担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依据《复试规范性要求》,制定我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确定复试、拟录取名单等,指导本单位招生工作。

(二)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律督查组。加强对招生复试录取全过程的检查监督。

(三)学院各专业的复试按专业和复试人数组成了6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在5人及以上,包括各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测试单独成立2个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

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一是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二是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四)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五)学院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以规范工作行为。

(六)学院按规定提前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培训内容涉及行为规范、纪律、复试办法、工作程序、评判规则标准。

(七)各专业复试面试时现场录像,资料须保存1年 。

(八)保证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畅通:培养单位专人受理。

三、复试方式

(一)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均须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参加复试。我院首选面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视讯,备选平台为腾讯会议,若使用云视讯面试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短时间内无法解决,则切换至腾讯会议继续进行复试。考生需提前收藏中国移动云视讯考生登录网站,下载腾讯会议电脑端、手机端,并熟悉登录流程。复试工作采取考生二机位模式。考生需准备笔记本一台,手机一台,并保证面试时网络通畅。考生需要准备两个腾讯会议的账号,以备切换考试平台。原则上规定考生掉线三次且时间均为三分钟以上,取消考试资格,建议笔记本电脑使用有线网络,并保证手机流量稳定充足,以免频繁掉线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我院将在5月14日至5月15日对考生进行线上培训和测试,考生可以添加我院官方QQ群:551560191。申请进入QQ群时需备注考生姓名、考生准考证号码、报考专业等信息,否则视为社会闲杂人员,不予通过。

(二)复试组织工作分批进行,5月16日开始,组织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进行复试。

四、确认复试考生

根据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一志愿上线人员名单。

五、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前,学院选派专人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二)考生需提供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资料上传。

(三)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我院运用“人脸识别”“认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新生入学时,需用复试录像比对所有录取考生,再次核查考生身份,一旦发现替考,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四)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条件审查

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宁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要求为审查条件。

(五)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一下核对工作:

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有疑问的,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或提供教育部指定认证机关的认证。

对应届考生核对学生证上的入学年月是否正确,是否按期注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予录取。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时核查认证证书。

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示学籍学历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提供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除1-5项要求外,须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宁夏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七)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入学时核验)并收取复印件。

(八)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オ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收取考生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千人オ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オ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九)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必须提交本人《宁夏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毕业证、研招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的学(籍)历认证报告,由考生按学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电子版提交。

(十)对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的审查

考生在确定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具体形式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斤卫生部办公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査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须在5月23日(一志愿考生)、5月31日(调剂考生)进行心理健康状況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六、复试内容、工作要求及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在网络远程复试中以问答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无加试科目的学科(专业)综合复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应不少于25分钟,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一般不少于5分钟。

有加试科目的学科(专业)综合复试,每位考生每门科目加试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一)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

复试开始后,考生个人陈述3分钟,之后随机抽选1套试题。

每套试题包含不少于5个问题,考生当场自主选答3个问题。

(二)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复试开始后,考生用英语进行2分钟之内的自我介绍;之后随机抽取1套试题并用英语作答。

(三)复试总分:100分,各环节加权计算

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占80%,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占20%。

(四)录取总成绩:

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和复试总分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有学校按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五)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六)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他情况审查,考试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心理健康状况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オ计划”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オ计判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周内向相关培养单位提出中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四)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虛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时,需提供所有复试阶段提供的电子版材料的原件,对提供虛假材料和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査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全面复查。复査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全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共三人的监督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学校纪委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协助研究生院、宁夏教育考试院对复试工作开展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必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単、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方筑及缺额、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四)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等有关问题的,由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负责解释。

(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学校纪检部门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0951-2061117),邮箱:jsc@nxu.edu.cn;研究生院投诉电话(0951-2061096),邮箱:yzb@nxu.edu.cn。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951-5093036),邮箱:jyxy_yjsbgs@sina.com,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其他

1.对于因客观原因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经考生申请,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为考生提供合理帮助。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4.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5.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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