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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复试工作进展顺利,我院分别成立以学院领导、学位点负责人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导师组成的专业复试小组及党总支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加强对此次复试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现将各小组人员公布如下: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居来提·阿不力米提、付东明
组员:熊文红、关文军、肖新燕、张玉红、姜玉琴
2.监督小组
组长:居来提·阿不力米提
组员:熊文红、郗岳、叶尔肯
二、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要求,工作方案
我院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复试工作总体部署及培训
会,由付东明院长主持,对参与此次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具体工作安排
1.复试流程
3.27日10:30-13:30 15:30-19:30报到(文科七号楼213)
3.28日 10:30-12:00专业笔试(文科七号楼112)
3.29日10:30--19:30专业面试(文科七号楼112)
3.30日9:30-12:00体检(昆仑校区校医院)
2.资格审查内容
(1)考生身份证,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
表,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
案表,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4)思想政治审查表原件,确保签字盖章完备,信息真
实准确;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历届考生须提供社保证明
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6)上述材料务必一次交齐,不接受补交。
3.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专业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各占100分,专业面试包含专业
课及外语听说,具体占比待定。
4.公示及申诉渠道
复试结束后将在初等教育学院网站公示复试成绩及排名,
请注意及时查看。
申诉电话:0931-411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