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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2019年教育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关键字: 时间: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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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有效性,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教育学院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及西华师范大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西华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办法》”)制订本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单位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工作。

组 长:吴吉惠

副组长:夏茂林

成 员:郑 国 阳德华 李赐平 朴钟鹤 姚永强 曹蕾 王佳

二、复试工作对象

我院第一志愿初试分数上国家线考生,复试考生名单参见附件1。

三、复试工作材料

复试考生须按《复试办法》及《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考生复试通知书》(以下简称“《复试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证件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含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生、网教生,下同):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须交复印件)。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新生入学前对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进行核验。

非应届考生: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须交复印件)。

2、政治审查材料(参见研究生院通知)。

3、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应准备近期一寸证件照片一张,备体检使用。

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及其它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由考生自行选择在参加专业综合面试时是否提交给复试小组。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且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报到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本人户籍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定向培养材料一式三份(应届本科毕业生出具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事部门同意接收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的证明;在职考生出具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格式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2019年复试录取工作专题”的附件中下载,定向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民族、户籍、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必须与报考信息一致。

四、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参见附件2、3。

五、复试相关事宜

1.招生计划安排

学院本次复试招生分专业计划数如下:

学术型硕士:

高等教育学5人;

教育经济与管理5人;

教育学原理10人;

课程与教学论4人;

学前教育学5人;

心理健康教育(学)10人;

教育技术学12人;

专业硕士:

(全日制)特殊教育4人;

(全日制)现代教育技术7人;

(非全日制)现代教育技术7人;

(全日制)小学教育8人;

(非全日制)小学教育13人;

(全日制)心理健康教育8人;

(非全日制)心理健康教育12人;

(全日制)学前教育9人;

(非全日制)学前教育12人;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6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复试科目参见附件4.

六、复试申诉受理

若考生对学院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复试结果公布24小时内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起书面异议。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就考生异议事项进行受理、调查和答复,并将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若考生对学院答复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答复24小时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起书面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院)负责就考生申诉事项进行受理、调查和答复。调查结果由受理部门在正式受理后48小时内答复。

学院申诉受理渠道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8681756829

邮箱:18681756829@163.com

七、复试其他事项

1.本《细则》未尽事宜,请参见《复试办法》。

2.本《细则》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开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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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27日(星期日)9:00—17:30

    【龙子湖校区】教育学硕士周末班A班(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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