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2020年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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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方式、复试设备和场地要求
(一)采用网络远程线上复试,以学校统一规定的Welink视频会议软件为平台。提醒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收到Welink账号开通短信后,再进行下载软件和注册和登陆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附件1:河南大学研究生复试Welink考生使用手册。
(二)复试要求“双机位”设备。复试考试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音频功能的手机。报到和复试时考生需要在房间里同时使用2部手机和两个不同账号登录Welink系统,其中一部设备从考生正面拍摄(主机位),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副机位),用以监控考生复试场地环境。
(三)复试场地要求独立安静,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允许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考生正面的桌子上只能有考试设备,不能有其他任何物品。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同时,要求考生确保手机摄像、语音功能能够正常使用,并确保网络信号较好(建议选用有线网络或WIFI信号好的房间)、安静的房间作为复试场地。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拟招生计划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院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100 |
教育学 |
46 |
46 |
138 |
\ |
≥332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200 |
心理学 |
46 |
46 |
138 |
\ |
≥371 |
教育科学学院 |
045101 |
教育管理 |
46 |
46 |
90 |
90 |
≥334 |
教育科学学院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46 |
46 |
90 |
90 |
≥331 |
教育科学学院 |
045115 |
小学教育 |
46 |
46 |
90 |
90 |
≥342 |
教育科学学院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46 |
46 |
90 |
90 |
≥343 |
教育科学学院 |
045118 |
学前教育 |
46 |
46 |
90 |
90 |
≥354 |
教育科学学院 |
045400 |
应用心理 |
46 |
46 |
180 |
\ |
≥340 |
教育科学学院 |
078401 |
教育技术学 |
40 |
40 |
90 |
90 |
≥333 |
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计划(含推免生) |
复试比例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100 |
教育学 |
61 |
1:1.2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200 |
心理学 |
34(1) |
1:1.2 |
教育科学学院 |
045101 |
教育管理 |
16 |
1:1.2 |
教育科学学院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16 |
1:1.2 |
教育科学学院 |
045115 |
小学教育 |
24 |
1:1.2 |
教育科学学院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28(5) |
1:1.2 |
教育科学学院 |
045118 |
学前教育 |
26(3) |
1:1.2 |
教育科学学院 |
045400 |
应用心理 |
65 |
1:1.2 |
教育科学学院 |
078401 |
教育技术学 |
10 |
1:1.2 |
参加复试考试名单,详见附件3、附件4。
四、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要进行线上报到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到时间:5月9日08:00-18:00。复试考生在报到前需要准备好复试考试房间、调试好设备,报到当天请保持手机信号畅通并等登陆Welink软件,等待资格审查老师呼叫和材料审核。视频连线成功后,考生需要按资格审查老师的指令手持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毕业证等证件供在线审核。
报到和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老师会告诉每个考生具体复试场次和复试时间,请牢记复试场次和时间并按要求提前进行复试签到和备考。
复试考生线上报到同时需要将下列资格审查材料的PDF格式的电子版压缩包发至邮箱:
jkyykb@126.com 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专业+姓名+考生编号。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电子版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近一周内正面照、签字扫描或拍照后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电子版材料: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近一周内正面照、签字扫描或拍照后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五、复试时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在线报到时间 |
复试时间 |
专业名称 |
备注(专业分组) |
5月9日8:00-18:00 |
5月10日08:00-12:00 |
教育技术学 |
|
5月9日8:00-18:00 |
5月11日08:00-18:00 |
教育学一组 |
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学前教育学、 职业技术教育学、 教师教育、教育经济与管理 |
5月9日8:00-18:00 |
5月11日08:00-18:00 |
教育学二组 |
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少思教 |
5月9日8:00-18:00 |
5月11日08:00-18:00 |
心理学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线报到时间 |
复试时间 |
专业 |
备注 |
5月9日8:00-18:00 |
5月10日14:00-18:00 |
现代教育技术 |
|
5月9日8:00-18:00 |
5月12日08:00-12:00 |
教育管理 |
|
5月9日8:00-18:00 |
5月12日08:00-18:00 |
小学教育 |
|
5月9日8:00-18:00 |
5月12日08:00-18:00 |
心理健康教育 |
|
5月9日8:00-18:00 |
5月13日08:00-18:00 |
学前教育 |
|
5月9日8:00-18:00 |
5月13日08:00-18:00 |
应用心理一组 |
|
5月9日8:00-18:00 |
5月13日08:00-18:00 |
应用心理二组 |
(一)复试内容
(1)外语测试: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单独打分,成绩以百分计并计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
(2)复试专业考试:此项测试仅为学术型学位研究生设置,内容为2020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知识面试:专业知识面试建议为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专业加试由各复试小组负责,根据2020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事先设计好一定题量的试题库,试题的具体数量以科目性质和考生数量而定。建议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以上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二)复试流程及要求
1.考务人员按抽签顺序将考生呼入待考会场,首先确认视频音频设备、双机位、复试环境等达到要求,接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之后将复试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告知考生,审查通过后考生正式候场。
2.等上一名考生复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将待考会场的考生呼入考试会场,并将下一名考生呼入待考会场,进行设备确认及资格审查。考生进入考试会场,依次进行外语测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考试、专业知识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复试环节。进行各项考试时,考生报希望抽取的相应试题库中的试题序号,复试小组组长将考生抽到的试题读出,之后考生作答;此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即时互动问答。
3.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漏自己的姓名、籍贯等相关信息,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结束复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和复试会场,不得在考场外发表任何有关复试情况的言论,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
4. 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导致复试中断,该考生所抽序号和试题作废,由下一名考试继续复试。中断考生重新上线后请及时联系考务人员,重新安排复试。如果发现考生采用故意断线等方式扰乱复试秩序的,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复试资格或成绩。
七、复试成绩公示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 70%,复试成绩占 30%,两者按照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学术型研究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 [(复试专业考试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2×90% +外语测试成绩×10%]×30%
专业学位研究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 [专业知识面试成绩×90%+外语测试成绩×10%]×30%
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复试工作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的成绩进行公示;对拟录取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经学校研究审核后,再反馈学院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在确定拟录取后,考生可以在学院网站下载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随考生档案一并交学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四)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核查由学院“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
九、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一)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学院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和拟录取等相关信息。
(二)监督。学院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经教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教科院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学院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邮箱:zsgl@vip.henu.edu.cn。
十、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请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学院安排如存在与学校通知不一致的地方,请以学校相关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