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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关键字: 教育学考研,心理学考研 时间:20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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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湖北师范大学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要求,本着安全性、公平性、公开性和科学性原则,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

考生应承诺并遵守复试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遵法守法,诚信复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考生应当在考前按我院要求配备网络复试的软、硬件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联网调试。

二、复试学科、专业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理论思政语文数学化学地理生物美术历史物理)、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

三、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理论思政语文数学化学地理生物美术历史物理)、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其初试成绩达到报考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报考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相应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即可进入复试。具体参加复试的考生见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名单。

四、复试方式与方案

根据我校对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安排,我院采取远程在线方式开展复试工作。复试网络平台为:中国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若复试中间网络中断达10分钟时,即启用备用网络平台:腾讯会议)。具体复试方案如下。

(一)复试方案

1.综合面试。复试时间:5月16日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 18:00,网络平台:中国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共6组。

第一组:教育学原理方向、课程与教学论理论方向

第二组:高等教育学方向、教育管理方向

第三组:学前教育方向、心理健康教育方向

第四组: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

第五组:课程教学论(思政语文美术历史)

第六组:课程教学论(数学化学地理生物物理)

2.外语面试。复试时间:5月17日上午8: 30--12: 00。

网络平台:中国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共3组。

A组:随机安排

B组:随机安排

C组:随机安排

3.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先参加综合面试,接着抽题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不再单独组织笔试。时间为5月16日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 18:00,网络平台:中国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共6组,分组安排与综合面试分组相同。

4.同等学力加试。5月17日下午16:00-17:30,网络平台:中国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需要加试的考生方向。

注:综合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素质进行综合测试。采取研招网远程在线方式进行面试,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老师现场给分,总分10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按《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评表》相关指标对考生进行考评。采取研招网远程在线方式进行面试,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6分钟,面试老师现场给分,总分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同一考生先参加综合面试,接着抽题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不再单独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加试。加试以在线问答的形式在综合面试完成后进行,每名考生加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老师现场给分,总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上四项成绩中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过程要求

(一)考生准备事项

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具体要求如下:

1.软硬件设施准备齐全。确保软硬件设施准备齐全并有充足电量,确保复试过程中网络通畅,确保软硬件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2.“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第一部手机或电脑,需具备摄像功能)采集考生音频、视频源(位于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第二部手机或电脑,需具备摄像功能)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第二机位”须能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3.独立应试空间。考生选择独立、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复试无效。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独立空间内不得存放任何纸质资料、电子设备等,否则复试无效。

4.资格审核材料(详见“资格审查”中的要求)。

5.A4纸和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备文具。

6.摄像头保持清晰。

7.考生于5月15日上午8点半开始参加网络复试模拟演练。

8.具体远程复试系统中考生的操作办法及详细流程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程序

(1)实人认证,确认准考信息,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登录指定平台,经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确认考生身份及准考信息,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2)上传审查材料。复试考生须于5月16日08:00前,将审查材料扫描件或拍照(清晰度高)上传至研招网复试平台,由我院进行资格审核。

(3)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缴纳复试费100元/生(根据鄂价费[2006]183号),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功能。

2.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考生需上传以下审核材料:

①身份证扫描件/照片;

②毕业证书扫描件/照片(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钢印页扫描件/照片);

③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照片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扫描件/照片;

④填写并提交《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⑤初试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⑥近期免冠照(一寸)电子照片。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照片,无两证者,不按专项计划录取。

⑧提供本人远程面试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电话及QQ号),及紧急联系人方式(电话及QQ号)

3.加分项目材料

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5月15日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我校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给予加分,加分项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注:(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我院审核材料以考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材料为准。

(3)对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线上报到

资格审核通过后,于5月14日前加入我院2020研究生复试群(群号:852465010)进行报到,并按群中的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四)复试环节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前一天和当天,我院安排有值班电话(电话号码:18271697732),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1.候考

考生应当提前进入候考状态,认真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否则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线上顺序,按照我院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远程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平台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考场宣读

面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则。

考生在线展示签订好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当场宣读。

4.面试老师打分

每个面试环节结束后,由面试老师现场进行打分。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5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

2.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一志愿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调剂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公示制度

考生复试完成后一周内,我院将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和总评成绩,并根据招生计划公布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再由研究生院在我校所有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完成后,在我校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天。举报电话:0714-657076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举报邮箱296394592@qq.com。

九、疫情防控

1.组织领导。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查督办、应急处置。

2.物资保障。学院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防护服等日常防疫物资与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

3.场所消毒。复试工作场所正式启用前三天,每天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每天的复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工作场所启用前一天,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个小时。

4.健康防护。复试期间,学院复试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教育大楼入口处设置检测点,核对身份,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相互间隔,依次开展体温测量。

5.应急处置。若复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学院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并采取应急措施。

十、其他事项

1.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隐瞒未报的或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湖北师范大学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0761,296394592@qq.com;

学校纪委、监察处:0714-6573766,jiwei20060302@163.com.

开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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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27日(星期日)9:00—17:30

    【龙子湖校区】教育学硕士周末班A班(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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