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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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方式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必须确保相关环节的安全保密。
(七)复试比例(本专业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规模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2:1。三、复试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 长:申仁洪、曹 光
副组长:李祚山
成 员:牟映雪、陈小异、姚 俊
主要职责:
1.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审订教育科学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各二级学科及方向的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3.汇总学院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组:李 玲等
主要职责:
1.对复试全过程的全面监控;
2.负责宣读招生考试相关的党纪、法律、组织纪律等相关规定及要求;
3.负责对监考培训、考试、面试等考核过程的监督;
4.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审核与监督。
(三)学科复试专家组组成
学院各专业及方向复试专家组至少由5人组成(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3人),设立组长1名,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员1名,复试助理秘书1-2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及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建立复试试题库。
2.对本学科专业考生实施综合情况面试及其他复试工作;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前每位考生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一)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络复试系统》中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
1.考生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生证及相关证明。
对参加复试的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的学生证扫描件进行严格审查。如对原件有疑问,需考生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历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二)线上复试的基本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可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网络复试系统》上传。
(三)线上复试的组织形式:
复试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端采用双机位登陆参加复试。电脑端为第一机位,负责全程复试界面;手机端为第二机位,需要学信网APP扫描,请考生仔细阅读网页上的设备要求和操作指南。
考生端电脑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
复试由教育科学学院组织实施,含英语测试、专业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两门。
1.英语测试:总分20分,测试方式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
2.专业测试:总分40分,考查考生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应注意把握面试时询问的广度和深度。面试系统通过抽签推送方式确定考生试题。
3.综合能力测试:总分40分,以问答的方式全面了解考生情况,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面试系统通过抽签推送方式确定考生试题。
5.面试议程
(1)复试组组长、纪检监察组为复试专家成员所在组别的试题和名单解密;
(2)学生按照系统编排顺序入场;
(3)考生进行自我介绍(一遍中文、一遍英语);
(4)英语测试员和学生进行对话;
(5)系统随机抽取,依次推送专业测试题(2道)和综合能力测试题(1道)给考生,考生汇报题号,由专家组组长读题,考生作答;
(6)面试结束后,双方确认结束面试,进入下一个考生环节。
6.同等学力加试
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同等学力加试共2科,考试科目与《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公布的相同。考生将试卷打印或记录下来,在显眼位置写生自己报考学校、报考专业、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作答完毕后,拍照或扫描试卷,将作答的电子试题提交到21934790@qq.com邮箱。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评判为合格与不合格。
五、关于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项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调剂
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
(一)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型研究生之间调剂须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原则上相同)。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我院有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四个学硕专业接受调剂,考生需满足专业调剂条件方可进行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学院以初试成绩高低进行审核、统计和排序,根据调剂指标,复试比例按照3:1的比例确定名单依次通知复试;
3.由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发出复试通知,以是否在该系统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为依据。
(三)调剂生复试内容、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七、关于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享受加分项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录取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折算后)×70%(初试权重)+(复试总成绩)×30%(复试权重)。
(二)拟录取原则:
按复试批次先后拟录取;第一志愿优先拟录取;以“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规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具体如下:
(1)全日制考生的录取:依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配额,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依次往下录取。录取时,若遇到需录取的最后一名和因受限排名第一同分数情况,首先录取初试成绩高者;若初试成绩一样,录取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若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也一样,则录取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若所有前面所有涉及成绩仍旧相同,则以初试成绩中专业课成绩总分高低为录取依据。
(2)非全日制考生的录取:第一志愿的非全日制考生复试合格优先录取;因录取名额受限未被全日制录取的考生,且复试合格,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模板见附件2),可以前往招生信息提交相关扫描件,系统通过后进行网上调剂。学院依据招生规模,复试通知的发出按照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向低排名进行通知,若在通知范围之内,我院第一志愿第一次复试成绩有效,作为拟录取从高分依次往下录取的依据。若遇同分数情况的录取,参照全日制的录取进行。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拟录取:
1.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其满分为20分;
2.专业测试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其满分为40分;
3.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其满分为4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档案材料
向已确定拟录取考生的档案管理部门调取其人事档案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业务情况,档案审查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十、复试监督
(一)教育科学学院将加强对整个复试和拟录取工作的监督。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小组将对各复试现场、复试工作过程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当年复试和录取相关的工作。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校研究生院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5.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
6.招生服务协调办公室负责及时对落榜考试实施心理疏导。
7.本学院将保留复试期间的所有原始数据备查。
(二)投诉和监督
教育科学学院电话:023-65910359
院纪委监察电话:023--65910263
十一、其他说明
(一)技术支持
本次复试使用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学信中心”)开发的《网络复试系统》,学校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线上复试系统操作手册》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
所有考生不得以复试的名义进入校园。学院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各复试小组集中复试时选择通风、宽敞的场地,降低复试工作人员密度,并提前做好各复试工作人员的体温监测、场地卫生消毒等工作。
(三)困难兜底考生的申请渠道
教育科学学院将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四)应急预案
1.疫情防控
若学院复试工作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症状,及时汇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其指导下开展相关防疫工作。
2.技术保障
学院专门安排陈林、袁野等计算机和多媒体技术过硬的技术人员。网络远程复试开展过程中,若出现网络瘫痪或系统崩溃,及时汇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启用其它复试方式或改变复试时间。
3.特殊情况
复试过程中若有其它特殊情况,从以生为本的角度,体现复试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证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五)本办法若有调整,具体要求以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官网公布的方案为准。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七)本办法由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负责解释。